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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届“挑战杯”竞赛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发布人: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10-30

通知

各学院:

   为引导激励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选拔高水平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参加全省预选赛和全国决赛,校团委、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学生会决定联合举第十六届“挑战杯”南昌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参赛对象

凡2019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南昌大学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三、作品要求

1、申报的作品必须是2019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2、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者须均为学生,且不超过六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参赛作品申报分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包括学术论文、科技建议。要求论证严密、文字简洁、有说服力,经得起理论推敲和实践检验。根据作品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应用性进行综合评定;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咨询报告,其中学术论文在8000字以内,社会调查报告在15000字左右。主要从成果的思想性、理论性、学术性、规范性、应用性、研究方法、语言逻辑以及社会反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3)科技发明制作类:包括科技发明和技术开发,又分为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发明、制作类;B类指投入较少,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根据其新颖性、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4、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5、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6、鼓励申报已在各类核心期刊发表或已申请科技发明专利的优秀学术科研成果。

7、作品及所附的有关材料一般应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本),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及社会调查报告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四、评判标准

1、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各院自行组织资格和形式审查,评委会负责终审。

2、在通过初赛资格审查的作品中评选特、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以作品获奖情况为基础,每件特、一、二、三等奖作品分别按100、70、40、20记分,以学院为单位,得分最高的六件作品累计确定团体总分前三名。大赛组委会综合各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备案情况、开展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群众基础和成效、学院组织竞赛培训情况、竞赛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对作品资格审查及初评情况、报送作品的规范性情况、团体总分情况,评选出一定数量的校级优秀组织奖。

五、工作量认定及奖励

1、大赛组委会对团体总分前三名,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及1500元,校级优秀组织奖奖励1000元。

2、根据《南昌大学关于支持大学生参加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培养创新能力的暂行办法》(南大校发[2004]37号)的文件精神,对校赛获奖作品颁发证书,指导老师指导的作品获奖情况列入《南昌大学岗位考核实施细则》中的“上岗业绩条件”,指导老师指导的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在申报职称时,每一件获奖作品等同于省级课题结项。

3、校赛获奖作品推荐参加省赛、国赛获奖的,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支持高校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培养创新能力的暂行办法》(赣教高字[2003]44号)的规定,所指导的成果获全国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省级特等奖、一等奖的指导老师,可相应享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三等奖的待遇。

4、对在省赛、国赛中获奖的项目团队及指导老师组,按照《南昌大学关于支持大学生参加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培养创新能力的暂行办法》和《南昌大学表彰和奖励管理办法(暂行)》(南大字〔2014〕44号)的文件精神,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奖励。

5、国赛获奖项目团队前二名完成人,省赛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按照《南昌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南大研函〔2016〕12号),若符合规定的推荐免试生遴选原则和第七条的第1、2、4、5款,方可申请破格推荐。

六、竞赛安排

1、2018年10月初,开展大赛前期宣传。

2、2018年11月,开展“挑战杯”系列参赛指导培训。

3、2018年12月前,各学院组织开展初赛,开展重点团队选拔,推选优秀作品参加校赛(具体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4、2018年12月下旬,校赛初赛。

5、2019年3月中旬,校级复赛。

6、2019年4月下旬,校赛决赛,选定晋级省赛作品。

“挑战杯”竞赛项目办公室:学工楼201

联 系 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969230

经济管理学院

联 系 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968561

排版|敖佳卉

责编|付予我

审稿|徐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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