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三全四自» 自我教育 |
权益月刊第十九期 |
作者: 摄影: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5-04-01 |
春 和 景 明 春,代表着温暖、生长 标志着万物闭藏的冬季已过去 初春悄至,暖意渐浓 新学期的权益月刊满载关怀,如约而来 守护每一位同学的权益 倾听每一份真挚的心声 日常问题反馈 01. 本月,我们共接受权益反馈6起,解决权益问题6起,问题数据如上,问题解决率为100%。 本月的权益问题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类和寝室类。 02. 消费者权益维护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在每年的3月15日,该节日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核心内容 安全权:消费者有权购买安全的商品、享受安全的服务。 知情权: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与价格相符的商品或服务。 求偿权: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因消费造成的损失。 常见的消费陷阱 虚假宣传:通过夸大商品功效、虚构产品质量、宣传“全网最低价”“100%正品”等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 价格欺诈:先抬高商品原价,再打着 “骨折” 促销的幌子,让消费者误以为捡到便宜,实则支付了远超商品价值的价格。 霸王条款:常见于一些服务合同中,如商家规定 “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严重侵犯消费者的退换货权利。 捆绑销售:如“套餐必买”“额外收费”等销售套路。 预付卡陷阱:部分商家以优惠充值吸引消费者办卡,之后却突然关闭店面,导致消费者卡里的钱难以追回。 数据隐私泄露:消费者在不明网站购物,个人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可能被泄露,导致频繁收到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 维权通道 同学们可通过班级生活委员提出维权需求,由生活委员上报至学院权益部以及校学生会权益中心进行处理。 拨打校园110或联系红谷滩区派出所进行处理。 拨打12315全国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寻求快速帮助。 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投诉时详细说明消费纠纷的情况,并附上保留的证据。 必要时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获取专业的法律指导,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校园网相关问题 03. 针对寝室校园网不稳定问题,同学们可以咨询办理校园卡的相应营业厅,营业厅有专业的工作人员帮助同学们解决问题;也可以在工作时间联系南昌大学网络与信息中心反馈情况,并询问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法,网络与信息中心服务电话为:0791-83969312。在问题得到解决前,同学们可以选择信号相对较好的区域使用网络,或暂时使用移动数据网络,以满足日常上网需求。 图文 | 吴淑楠 李梓鹓 责编 | 杨淑琴 刘佳伟 洪思达 审核 | 聂瑞筠 戴昌明 赵鸿森 |
南昌大学际銮书院 地址:南昌大学前湖校区1栋 电话:0791-83968233 邮箱:jlsy@ncu.edu.cn |